从改变生活方式的彻底性角度来看,人类历史有两次大飞跃:第一次是文字的成熟并被广泛的使用,这使得人类的学习效率极大提高,前辈的生存经验和生活感受通过文字记录得以准确地传承,逻辑的可信性与理性的重要性开始得到普遍承认;第二次是机械力代替自然力成为人类生产主要的工具动力,这使得全社会中绝大多数人都能够有时间休闲、进修,获得基本生存尊严,进而使得全民民主制度有了社会基础保障。
我们现在泛指的“古典艺术”基本都是这两次飞跃之间的艺术创作。如果暂时不把文字尚未被今人完全破译的古埃及、古印度和古巴比伦文化计算在内,这个阶段大约是从欧洲的古希腊、中国的东周时期至20世纪初这2700多年。不到3000年的时间如果放在人类从诞生到毁灭的历史中,只是短短的一瞬(如果人类短期内不意外毁灭的话),但这3000年却是当代人类对于“文明”认知的主要来源,也是大多数艺术作品创作的时段。在文字被广泛使用之前保存至今的艺术品,其数量与种类还不足以让我们一窥那个时代艺术风格的全貌。特别是音乐艺术,因为缺少在当代可辨识的记谱方式和文字记载,我们只能够通过出土的乐器来猜测信史时代之前的音乐风格。而从公元前800年左右以来的音乐,学者们已经可以通过文献和考古进行相当详尽的研究,那些早期音乐的风格、乐器、记谱法等等传承至今,成为兼具欣赏性和学术性的“经典音乐”,在某些场合它们被称为“古典音乐”,这一称谓定义模糊但指向明确。
对于生活在21世纪的人而言,我们其实和生活在希波战争、春秋早期的人们一样,正处于全新文明建设和生活方式大调整的早期。我们爷爷的那一代人经历了从马车到火车、从帆船到轮船、从牛耕到拖拉机、从驿站到电报、从帝国到共和国等等一系列断代巨变,至今尚不足百年。而就在这近百年中,艺术也发生着巨变,随着大众娱乐代替贵族艺术成为文化强势主流,艺术品创作的状态也和交通、通讯、工农业生产、政治制度一样,发生了颠覆性的巨变。于是一个同样定义模糊但指向性明确的称谓出现了——“现代艺术”。它其中的一个门类“现代音乐”也作为一个研究对象或一种文化现象被经常性地提及。
“现代音乐”如果从字面上理解,其范畴应该包括所有现当代的音乐作品,但这就会与另一个称谓——“流行音乐”的内容发生大面积重叠。“流行音乐”泛指近当代的大众娱乐音乐,那么剔除出这些内容,剩下的大概就是“现代音乐”这一专有名词所特指的范畴了。这些音乐大多数是专业音乐机构中的创作——其实学术性而非服务性的专业音乐机构,也是19世纪中叶才开始出现的,直至20世纪各种音乐学院、音乐研究所、作为常设机构的歌剧院、交响乐团才成规模化。“为了音乐而音乐”与“为了艺术而艺术”的创作理念一样,都是生产力提高导致社会物质分配丰富、民主制度提升艺术家社会地位之后才成为可能的。与“流行音乐”的商品化倾向不同,这些专业音乐工作者的个人创作强调独创性,反趋同、反模仿,甚至反娱乐,于是“现代音乐”往往会给人留下如下印象:听不懂、怪异、叛逆、极小众、音响不和谐。
我们先来试着找出“现代音乐”给大众留下如此印象的合理性:当艺术不再是一门服务业时,受众就不再是顾客,于是能够被听懂就不再是成败标准了。“懂”是一个非常主观的标准,我能听懂不一定别人就能听懂,反之亦然。很有可能巴赫就听不懂瓦格纳的音乐,孔圣人也听不懂江南丝竹。而且如果有朝一日古埃及、古印度、商代音乐通过某种方式“复活”,我们很有可能听得一头雾水。所以除了主管领导,是否听得懂并不重要。
“怪异”同样是一个非常主观的形容词。父母看儿女的装扮永远会觉得怪异,当年火轮船、电线杆的出现也曾经使许多爱好自然的淳朴人士感到怪异,甚至为此抗议。“怪异”的被接受范围是有限度的,但这个限度其实是会被习惯拉抻的:现代派画家画一幅两个脑袋的天使会被斥为“怪异”,而我们看着三个眼睛的杨戬塑像却倍感亲切。人类听觉的审美极限从来没有被开发到尽头,当年二度、七度音程出现在音乐作品中所引起的争议,和现在对许多新技法的非议近似。怪异感的本质是自身对观察对象状态的不习惯,而不习惯不意味着永远不能习惯。
“叛逆”在民主社会中是一个中性词,所以有时候也会成为一种带有正能量的人生追求。在音乐领域这意味着与“传统”决裂。从19世纪末年到20世纪末,百年间全世界发生的与传统决裂的事件太多了。当我们的生存理念和价值取向都与帝国时代背道而驰,生活方式和休闲内容都与农耕游牧彻底不同,音乐创作对传统的叛逆也是一种自然而然的事情,不叛逆才是对当代生活的叛逆。
“极小众”在国内通常被斥为曲高和寡。但如果曲确实高,和寡也就有了正当性。“现代音乐”本身就是被剔除“流行音乐”内容的范畴,小众是它的属性之一。而“极小众”的状态,一般是指连大多数业内人士和高级知识分子都难以欣赏,只能够被极少数有共同音乐语汇交流经验或特殊艺术体验经历的尖端人士所接受。而造成“极小众”的原因无非两种情况:作品智商太高以至于能够理解的人太少;作品智商太低以至于能够理解的人太少。如果是前者,它便是人类智慧的灯塔,就像黑格尔的《逻辑学》、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一样,读者的少正是它价值体现的另类方式。
“音响不和谐”其实并非现代音乐的专属特征,从贝多芬那个时代就是保守派攻击“先锋派”的常用罪状。现代音乐中的音响不和谐与传统音乐的区别可能在于:传统音乐中的不和谐音响通常是一种色彩性非常规技术手法,是为了突出和谐而做的不和谐对比。而“现代音乐”中的很多作品通篇是不和谐音响,偶尔出现的“和谐”反而成了色彩性点缀。不过音响的“和谐”与否在不同时代、不同民族的标准差异巨大,即便在欧洲传统音乐领域也难有定论:减小七和弦在500年前绝对是不和谐的,但在100年前又基本属于和谐范畴。谁敢断言300年后的人类不会拿勋伯格的作品当胎教音乐?
不过现在引起更多争议的某些现代音乐作品,争论的焦点早已不是在于其音响和谐与否,而是它是否有“音响”,以及如果有的话它的乐音成分所占据的比例。音乐是否必须用乐器演奏,是否需要经过充分的设计,如果以噪音为主体是否违背音乐的基本审美功能……这些属于美学研究范畴的问题,与古希腊、春秋时期哲学家们思考那些哲学命题一样,同样是属于社会剧变带来的全新美学思考和观念试验。这些新思考与新试验也正是人类智慧开拓新领域的源动力,它的价值不在于找到答案或最佳方案,而是在这个过程中获得更丰富的理性经验与审美体验。
以上我们为“现代音乐”的“不好听”找了足够多的正当理由,但理由再充分,也无法成为人们心甘情愿选择它当做欣赏对象的理由。音乐是时间的艺术,其本身是无法“收藏的”,所以在大多数情况下,“喜欢”是人们选择哪种音乐欣赏的唯一理由。再“高、大、上”的音乐如果没有人喜欢也是令人遗憾的,除非作者有把握未来的人一定会喜欢。历史上可能会有一些经典作品曾经被暂时地忽视、埋没或饱受争议,但至今为止尚没有一位作曲家的作品在生前被所有人一直嗤之以鼻,而在后世却能流芳百世的。绝大多数的“现代音乐”作品肯定不会作为经典被传承,就像17、18世纪的欧洲歌剧今天还在上演的不足百分之一,但是否能够保有这不到百分之一的作品传世非常关键!一个时代具有代表性、技术含量高、内容丰富的作品往往会成为后世的“经典”。而如果某个特殊时代的某个艺术门类,没有代表性的艺术风格、创作技法普遍不成熟、内容的形式表达突兀错乱,就很有可能出现一个没有经典的时代。当然在学术领域不存在这样的时代,艺术史领域中的经典都是横向比较出来的,每个时代都会有相比之下“最优秀”的作品。但是十万年后的人类在回顾艺术史的时候,很可能会忽略某个世纪甚至时代,就像19世纪许多学者忽视欧洲中世纪的音乐和明代的诗歌,从学术研究角度上这绝对不应该,但也不完全是无缘无故的。
“转型期”的艺术作品往往是不够成熟的,因为传统模式已经被打破,也不再适用于全新生活状态与体验的表达。而新的创作技法与形式尚未成熟,同样不能完全保证艺术家表达的准确与由衷。“现代音乐”创作不仅面临着经典曲式缺失和商业音乐侵蚀的内外交困,更面临着表达内容的犹豫与彷徨。近70年来人类生活与生产方式的变化以几何级速度加快,艺术家想要表达的思想与体验,有时就像高速公路上飞驰而过的大货车的喧嚣,声音尚未听清就已经变形。要适应这种高速变化的内容,对创作形式的驾驭难度前所未有。
我们这个时代是否还需要新的“古典音乐”见仁见智,但任何时代都需要由衷、独创、高智商的音乐。如果“现代音乐”不能担负起人类智慧在音乐领域的传承,或许“流行音乐”的某个高端精英流派就会挺身而出,然后在经历了若干年的发展与变异之后,会有一个新的定义模糊却指向明确的词汇出现,来特指这种小众却富于艺术性的音乐门类。
文/张佳林
(注:本文作者系著名合作钢琴家、自由撰稿人,中央音乐学院声乐歌剧系钢琴伴奏及艺术指导教研室主任,中国艺术家协会青少年教育委员会专家艺术顾问,“基因”钢琴三重奏组[DNA Trio]创始人之一。)